幼兒體操

嬰幼兒體操是一項有效的保健體操,鍛練的方式簡單易行。

它的功能,主要是促進嬰幼兒身體正常生長發育和基礎動作之發展。經常做體操,可以使嬰幼兒食慾增進,睡眠良好,情緒愉快,體質增強,疾病減少,還可以培養嬰幼兒活潑、勇敢、堅強的性格。做體操時,有節奏的口令也可以促進嬰幼兒的語言發展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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嬰幼兒體操有三種:嬰兒被動操,適合六個月以前之嬰兒;嬰兒被主動操,適合七至十二個月的嬰兒;竹桿操,適合一歲至一歲半的幼兒;模仿操,適用於一歲半至三歲之幼兒。為了收到期的效果,在做操之過程中要做到以下幾點: 


一、做操的時間,一般應在第一次餵奶以後一兩個小時進行。幼兒可放在上午八至十時進行。 


二、做操時,要保持室內空氣流通,但要避免對流風或穿堂風,以防著涼。為便於活動,嬰幼兒運動時不要著緊身衣物,冬天要脫去棉衣褲,但要注意保暖,室內之溫度以18~20為宜。


三、父母在幫助嬰幼兒做操時,要先將孩子洗乾淨,冬天手要暖和,態度要親切和藹,操作要輕柔而有節律,使嬰幼兒感到興趣和愉快。 


四、做完操後要讓嬰兒休息二十分鐘左右。

 


竹竿操

 


一歲至一歲半的幼兒已初步學會站立、走動、蹲下等動作,但還不能較好地獨立活動;能領會父母的要求做一些簡單的動作,

但仍需父母的輔導和幫助。因此,這個年齡的幼兒適宜每天做竹竿操。 
竹竿操的器材,可選兩根直而滑,粗細能適合幼兒握緊的竹竿或木棍,在漆上鮮艷的顏色。

進行竹竿操時,父母坐在場地兩端的小椅子,兩手各握兩根竹竿的一端;幼兒站在兩根竹竿的中間,兩手分別握住竹竿。然後借助竹竿的支撐力量訓練一些基本動作。

父母在上下前後竹竿時,動作要輕,使幼兒能隨竹竿的移動做動作。父母態度要溫和,不能要求過嚴,要示範、啟發、鼓勵幼兒如何做,引起幼兒對竹竿操的興趣。 
全操共八節,兩個八拍。開始時可選用四節,以後逐漸增加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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